关于举办2021年广东省职业教育教科研工作 “教学改革项目研究”专题交流活动的函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及教研室(教研院、教科院),各高职院校,有关课题组: 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遴选工作的通知》《广东省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等文件精神,聚焦“三教”改革,凝聚省内职业院校教研和科研力量,提升全省职业教育教科研水平,开展“教学改革项目研究”专题交流活动。有关事项如下。 一、活动内容 1.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研究路径与方法研讨。 2.中高职教学改革项目交流研讨。 3.职业教育教学成果的凝炼及推广。 4.1+X证书制度实践专项研究交流。 二、活动方式和参会对象 1.上述内容第1-3项采用线上会议,具体方式请填写会议回执后,通过回执的联系方式反馈。参会对象包括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或教研(科)院从事职业教育教(科)研工作的同志,中高职院校教科研管理人员或教改项目主持人。 2.上述内容第4项“1+X证书制度实践专项研究交流”采用线下交流方式,参会对象为第二批“1+X证书制度实施”专题各项目主持人及成员2人。 三、活动时间和地点 1.时间:11月25日(星期四)全天,其中线上活动(第1-3项内容)时间为上午9:00-12:00,线下活动(第4项内容)时间为下午14:00-17:00。 2.线下活动地点:广东省教育研究院八楼会议室(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14号)。 四、疫情防控要求及其他事宜 1.参与线下活动人员须确认参加前14天无中高风险地区和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旅居史,中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和非中高风险地区省外返粤人员需提供最近一次核酸检验报告,无相关密切接触史,无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疑似症状。严格活动防疫管理,每天接受体温检测和粤(穗)康码检查,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全程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参与人员如出现疑似症状,应当立即报告举办方,并及时按规定到定点医院就医。 2.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参加人员的交通、住宿费回所在单位按规定报销。 3.请各单位于11月20日前将参加活动回执(附件)发送到2261469464@qq.com。 活动联系人:省教育研究院职业教育研究室万达,电话:020-83191573。 来源:广东省教育研究院 |